酒店電梯困人賠償標準

導讀:
如果電梯事故對人員造成了人身和財產損害,根據傷情,責任單位需支付醫療費等賠償。而如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目前沒有可申請精神賠償或者其他賠償的這種說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18條規定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屬于一般事故,可對付有責任的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三)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那么酒店電梯困人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電梯事故對人員造成了人身和財產損害,根據傷情,責任單位需支付醫療費等賠償。而如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目前沒有可申請精神賠償或者其他賠償的這種說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18條規定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屬于一般事故,可對付有責任的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三)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關于酒店電梯困人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電梯事故對人員造成了人身和財產損害,根據傷情,責任單位需支付醫療費等賠償。而如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目前沒有可申請精神賠償或者其他賠償的這種說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18條規定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屬于一般事故,可對付有責任的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三)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