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的定義

導讀:
國務院2003年6月8日頒布9月1日起施行的《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物業”即產業,是指已經建設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筑物及與之相配套的附屬物和相關的場地。可以說,物業管理的本質是服務,是業主行使財產權、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為其提供服務的活動。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此,要將法律規范有機地貫穿整個物業管理過程,管出水平、管出文明、管出和諧。那么物業管理的定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務院2003年6月8日頒布9月1日起施行的《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物業”即產業,是指已經建設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筑物及與之相配套的附屬物和相關的場地。可以說,物業管理的本質是服務,是業主行使財產權、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為其提供服務的活動。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此,要將法律規范有機地貫穿整個物業管理過程,管出水平、管出文明、管出和諧。關于物業管理的定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務院2003年6月8日頒布9月1日起施行的《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物業”即產業,是指已經建設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筑物及與之相配套的附屬物和相關的場地。多指房地產,如公寓小區、商業大廈、寫字樓、辦公樓、工廠廠房及廠區場地等。物業的所有權人稱業主。
“物業”就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通過對房屋及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進行專業化維修、養護、管理,以及維護相關區域內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為業主提供服務的活動。
同時,“物業管理”的稱呼只是約定俗成,它表現的是業主對物業服務的需求,是業主的一種消費。物業管理企業給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和其它的服務性質一樣,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的關系應該是服務享用者與服務提供者的關系。可以說,物業管理的本質是服務,是業主行使財產權、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為其提供服務的活動。物業管理企業是服務者而不是管理者。
其次,要有責任分明的法律意識,在處理日常物業管理事務中,一定要區分不同主體之間的法律責任,不可越俎代庖,自己往責任圈子里跳。因此,提高處理問題的法律水平很有必要。
第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規定,在簽訂《委托物業管理合同》時,一定要考慮到以下問題:
1.在國家或行業的強制規定的范圍之外,不可輕易承諾可能產生風險的服務內容或標準,導致風險的發生;
2.管理方案的擬訂必須與物業管理的測算成本相結合,不可超出服務成本的可控范圍,避免出現力不從心的現象;
3.權利與義務在合同中必須明確體現,避免責任不清的事實發生。
第四,要提高物業管理的水平,物業管理水平高和低,是可以量化的,要讓所有能夠體驗物業管理水平的人,都能從頭到腳感到物業管理的好與差,甚至能夠選擇物業管理企業在這里安家落戶。因此,要將法律規范有機地貫穿整個物業管理過程,管出水平、管出文明、管出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