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業間發生的借款屬非法拆借,合同無效,法律后果如何?

導讀:
借、貸款業務是金融行為,依法只有金融機構可以經營。1、首先認定合同無效; 2、依照民法通則第60條第1款的規定,由借款方將借款本金返還出借方; 3、依照民法通則第134條第3款的規定,對出借方已經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如果借款方未付利息,應收繳借款方按約定應付利息,并對借款方處以相當于銀行貸款利息的罰款; 4、私營企業取得《法人營業執照》的,按上述原則處理; 5、公民與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3號《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處理。那么工商企業間發生的借款屬非法拆借,合同無效,法律后果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貸款業務是金融行為,依法只有金融機構可以經營。1、首先認定合同無效; 2、依照民法通則第60條第1款的規定,由借款方將借款本金返還出借方; 3、依照民法通則第134條第3款的規定,對出借方已經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如果借款方未付利息,應收繳借款方按約定應付利息,并對借款方處以相當于銀行貸款利息的罰款; 4、私營企業取得《法人營業執照》的,按上述原則處理; 5、公民與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3號《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處理。關于工商企業間發生的借款屬非法拆借,合同無效,法律后果如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貸款業務是金融行為,依法只有金融機構可以經營。出借方必須是銀行或非銀行金融組織。企業出貸自有資金只能委托金融機構貸款;企業資金短缺只能和金融機構貸款,否則,就是違法借款行為。
1、首先認定合同無效;
2、依照民法通則第60條第1款的規定,由借款方將借款本金返還出借方;
3、依照民法通則第134條第3款的規定,對出借方已經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如果借款方未付利息,應收繳借款方按約定應付利息,并對借款方處以相當于銀行貸款利息的罰款;
4、私營企業取得《法人營業執照》的,按上述原則處理;
5、公民與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3號《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