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

導讀:
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fā)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根據(jù)《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無效擔保合同當事人的締約過失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那么民法典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fā)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根據(jù)《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無效擔保合同當事人的締約過失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關于民法典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
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fā)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
(一)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
(1)主體違法
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保證人資格不合法;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情況。
(2)客體違法
抵押財產(chǎn)是法律禁止的;抵押或質押財產(chǎn)是贓物或遺失物。
(3)內容違法
如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扣擔保的無效。
二、民法典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1.無效擔保合同的歸責原則。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fā)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擔保合同】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這些法律的規(guī)定,確認了無效擔保合同的歸責原則是采取了“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的民事責任的性質屬締約過失責任,而締約過失責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過錯為原則而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2.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chǎn)生締約過失責任。
根據(jù)《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無效擔保合同當事人的締約過失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應按如下情形處理:
(1)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無效時擔保人的責任,無論主合同的無效應歸責于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還是雙方都有過錯,也無論無效的結果導致的是返還原物,還是賠償損失,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都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損失的,擔保人應根據(jù)其過錯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種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債務人與擔保人違反法律禁止性或強制性規(guī)定以及惡意串通欺騙債權人而締結擔保合同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