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注意什么事項,要預防哪些糾紛

導讀:
1、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2、協議要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簽約地點往往決定采取哪國法律解決合同中的糾紛問題。《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那么買房子注意什么事項,要預防哪些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2、協議要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簽約地點往往決定采取哪國法律解決合同中的糾紛問題。《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關于買房子注意什么事項,要預防哪些糾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簽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約資格。否則,即使簽訂合同,也是無效的合同。在簽約時,要調查對方的信資情況,應該要求當事人相互提供有關法律文件,證明其合法資格。
2、協議要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于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架空了合同或削減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合同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即使是規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如果合同條款不明確,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
3、爭取在我方所在地舉行協議的締約或簽字儀式。簽約地點往往決定采取哪國法律解決合同中的糾紛問題。特別是在跨國性的協議中,根據國際法的一般原則,如果合同中對出現糾紛采用哪國法律未作具體規定,一旦發生爭執,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據合同締結地國家的法律來做出判決或仲裁。
1、合同中的空白條款,在簽訂合同時,你會發現,一些條款下,會有空白條款的存在。
2、補充協議中的義務與權利是不是對等,補充協議是對購房合同的補充,一般會在補充協議中約定很多合同中沒法明說的約定。
3、違約責任和賠償約定,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和賠償約定,需要大家重點關注。
4、交房日期與交房標準的約定,交房日期是開發商將房子交給購房者的期限,交房標準是在交到購房者手中時,房子的配置標準。
第二,簽訂后能反悔嗎
1、按照規定,買賣合同生效后,買賣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生效后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購買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2、不過,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擁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
3、也就是說,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家已經收取了房價款,將房屋交付給買家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