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一周離婚電腦會有記錄嗎

導讀:
離婚后肯定是有記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其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其離婚證件須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那么領證一周離婚電腦會有記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肯定是有記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其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其離婚證件須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關于領證一周離婚電腦會有記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正常的戶籍管理制度,你結婚的時候,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應該改為:已婚。離婚后改為:離異。根據我們國家目前的規定,離婚的話必須要去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或者是通過法院的判決離婚,所以說如果你離婚之后再一次結婚的話,那么肯定是會有記錄的,本人的戶口簿或者是本人在民政局的登記上面都會有記錄。所以說是不可能隱瞞的,更是無法消除的。離婚后肯定是有記錄的。在婚姻部門會有登記,在檔案館里會留存檔案資料,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你的離婚判決書會永久保存。數據庫里有相關資料。如果與之后的配偶登記結婚時,本人不出示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婚姻登記處是不會發發放新的結婚證。對于過去,不要總想著掩蓋,而是坦然面對,爭取未來的幸福,夫妻間最重要的就是忠誠與真誠。如果做不到這兩點,幸福會離你很遠。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網友:關于再婚登記有什么樣的法律規定?
律師:在《關于離婚當事人申請再婚登記的補充規定》中有如下規定:
1、離婚的中國公民在國內申請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按當地法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其離婚證件(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須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被裁定承認的,視為有效;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件無需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但須經其居住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的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
2、離婚的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再婚,須出示離婚證件。如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按當地法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須同時提供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其原配偶的國籍證明。其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其離婚證件(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須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被裁定承認的,視為有效;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國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件無需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但須經其本國公證機關公證,并經其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的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駐華使、領館直接認證。
3、持有我國人民法院第一審離婚判決書的當事人申請再婚,須提供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