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第二次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

導讀:
提供婚檢,但屬于自愿選擇。離異后第二次結婚所需證件手續如下: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那么離婚后第二次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供婚檢,但屬于自愿選擇。離異后第二次結婚所需證件手續如下: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關于離婚后第二次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3、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提供婚檢,但屬于自愿選擇。婚前檢查大約100元左右,很多地區也免費做的。
離異后第二次結婚所需證件手續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4、離異的當事人還需要提交離婚證書或者法院生效判決文書。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5、如果一方是外國人,則須出示外國有效的離婚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