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2022

導讀:
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軍人證件原件和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原件。那么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2022。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軍人證件原件和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原件。關于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2022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者是所在工作單位、生產大隊出具的關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注:頒發結婚證應當在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結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4)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
(5)祝賀新人。
根據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
(1)辦理婚姻登記;
(2)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3)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
(4)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并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含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下同)和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
2、三張2寸(5.3×3.5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注意事項: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原件、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原件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軍人證件原件和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原件。
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