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申請需提供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導讀:
外國人應提供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3.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在此原則上,各地略有不同,請咨詢當地相關機構或婚姻家庭專業律師。那么涉外結婚申請需提供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外國人應提供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3.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在此原則上,各地略有不同,請咨詢當地相關機構或婚姻家庭專業律師。關于涉外結婚申請需提供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外國人應提供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應提供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在此原則上,各地略有不同,請咨詢當地相關機構或婚姻家庭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