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請律師怎么收訴訟費

導讀:
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那么離婚請律師怎么收訴訟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關于離婚請律師怎么收訴訟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開庭審理階段。
開庭審理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1、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
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5000元起價。也就是說,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5000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50萬元,超出部門還要加收一定比例。這個百分比有的律師是1,有的律師是2.還有的律師是根據不同的爭議額再超額累進,這里不再詳述。總之,是家里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就會越高。
2、風險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
這種案件一般適用于爭議焦點在于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一般難度在于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況或銀行存款情況,或公司股權持有情況,或另一方的財產分散在各個省市甚至各個國家,需要律師做大量調查取證工作。為了刺激律師工作積極性,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先由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啟動資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師再調取相關證據,查找對方財產,做財產保全工作,一直負責至案件判決后的執行。在執行回來的財產中,律師提取一定比例的報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