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感情能起訴離婚嗎

導讀:
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直接起訴離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離婚有兩種方式,若雙方能協商一致的,可采取協議離婚。訴訟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原告準備好民事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對方應訴,組織庭審后做出是否同意離婚的判決。法院出具離婚判決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效力。那么沒有感情能起訴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直接起訴離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離婚有兩種方式,若雙方能協商一致的,可采取協議離婚。訴訟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原告準備好民事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對方應訴,組織庭審后做出是否同意離婚的判決。法院出具離婚判決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效力。關于沒有感情能起訴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直接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訴狀附有與原告的訴訟請求及其主張相關的證據原件或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證據復制件;
(3)原告訴訟主體資格證明。
身份證明可以去公安機關辦理。涉及到財產分割,你可以準備相關的證據,如房產證、存折等。
被告:
1.身份證明
2.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在華居留證
4.民事答辯狀
5.授權委托書
6.法律意見書
7.相關證據材料
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在國外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
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公證、認證。
離婚有兩種方式,若雙方能協商一致的,可采取協議離婚。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只能選擇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雙方先就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一致意見。而后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直接辦理離婚登記。
訴訟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原告準備好民事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對方應訴,組織庭審后做出是否同意離婚的判決。法院出具離婚判決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效力。無需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