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哺乳期可以起訴離婚嗎

導讀:
提出離婚的女方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的,不限于此。也就是說,在女性分娩后一年內的哺乳期,男性不能提出離婚,但女性仍然可以提出離婚,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女方哺乳期離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財產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張得到孩子撫養費用。達不成協議的,可以上法院起訴解決。2、訴訟離婚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3、人民法院的調解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女方哺乳期可以起訴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出離婚的女方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的,不限于此。也就是說,在女性分娩后一年內的哺乳期,男性不能提出離婚,但女性仍然可以提出離婚,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女方哺乳期離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財產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張得到孩子撫養費用。達不成協議的,可以上法院起訴解決。2、訴訟離婚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3、人民法院的調解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關于女方哺乳期可以起訴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提出離婚的女方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的,不限于此。也就是說,在女性分娩后一年內的哺乳期,男性不能提出離婚,但女性仍然可以提出離婚,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女方哺乳期離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財產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張得到孩子撫養費用。分割共有財產和孩子撫養費的數額,需要離異雙方自行協議。達不成協議的,可以上法院起訴解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1、自愿離婚情況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協議離婚由雙方協商并就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發給離婚證書。這種方式比較自由,不受時間期限的約束。
2、訴訟離婚情況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3、人民法院的調解
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根據上文的解答,我們知道要是男方在孩子哺乳期內提出離婚的話,一般法院是不會允許的,當然特殊情況除外。但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話,則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