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后能談對象嗎

導讀:
原告:1. 身份證明2. 護照3. 在華居留證4. 民事起訴書5. 授權委托書6. 法律意見書7. 相關證據材料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在國外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公證、認證。在起訴離婚期間談戀愛,可能構成重婚罪或非法同居,如果構成重婚或同居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子女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那么起訴離婚后能談對象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告:1. 身份證明2. 護照3. 在華居留證4. 民事起訴書5. 授權委托書6. 法律意見書7. 相關證據材料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在國外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公證、認證。在起訴離婚期間談戀愛,可能構成重婚罪或非法同居,如果構成重婚或同居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子女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關于起訴離婚后能談對象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中國婚姻法網起訴應當遞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正本外,還應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訴狀副本;
(2)訴狀附有與原告的訴訟請求及其主張相關的證據原件或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證據復制件;
(3)原告訴訟主體資格證明。
身份證明可以去公安機關辦理。 涉及到財產分割,你可以準備相關的證據,如房產證、存折等。
被告:
1. 身份證明
2. 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 在華居留證
4. 民事答辯狀
5. 授權委托書
6. 法律意見書
7. 相關證據材料
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在國外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
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公證、認證。
以上材料為外文時,須附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文。
原告:
1. 身份證明
2. 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 在華居留證
4. 民事起訴書
5. 授權委托書
6. 法律意見書
7. 相關證據材料
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在國外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
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公證、認證。
以上材料為外文時,須附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文。
在起訴離婚期間談戀愛,可能構成重婚罪或非法同居,如果構成重婚或同居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