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訴離婚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導讀:
男方需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卻已破裂,這樣法院才會判決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那么男方起訴離婚需要提供什么資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方需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卻已破裂,這樣法院才會判決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關于男方起訴離婚需要提供什么資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方需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卻已破裂,這樣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婚姻法規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男方要提供能證明夫妻雙方之間感情破裂的證據,然后還要提交身份證明,起訴狀之類的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1、首先,起訴離婚要繳納的金錢包括了請律師和法院要收取的費用。然而,每個地區的經濟狀況都有所不同,并且每位律師收費標準也是天壤之別的。所以,起訴離婚要請律師的費用并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可言。
2、然后,根據調查,一般離婚法院要收取的起訴費用在10元到50元之間,只要對于離婚財產爭議的金額沒有超過10000元,法院就不會向你另外收取費用。但是,對于請律師的費用,就要另當別論了。
3、最后,男方起訴離婚請律師的費用一般都在500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