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2年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資料

導讀:
一、分居2年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資料1、夫妻分居滿兩年,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起訴書,一般是一式兩份,一份是起訴書副本;證明雙方婚姻關系的證明,如結婚證、婚姻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雙方分居滿2年的證據,如房屋租賃合同;證人證言等;如果涉及到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的,提供財產清單等的證據。
一、分居2年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資料1、夫妻分居滿兩年,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起訴書,一般是一式兩份,一份是起訴書副本;證明雙方婚姻關系的證明,如結婚證、婚姻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雙方分居滿2年的證據,如房屋租賃合同;證人證言等;如果涉及到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的,提供財產清單等的證據。關于分居2年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資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夫妻分居滿兩年,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起訴書,一般是一式兩份,一份是起訴書副本;
(2)證明雙方婚姻關系的證明,如結婚證、婚姻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
(3)證明雙方分居滿2年的證據,如房屋租賃合同;證人證言等;
(4)如果涉及到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的,提供財產清單等的證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百二十條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因而,在單方面做出分居決定時,應注意做好分居的證據收集和保全工作,書信來往、錄音錄像、證人證言、另尋住所的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為證明分居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