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

導讀:
錄音錄像屬于視聽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但依據司法解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錄音錄像,不能作為證據。不論是錄音還是錄像,一般都是當事人或其他相關證人直接的表述,特別對于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認定為自認,一旦反應在錄音資料或錄像材料上,當事人若想推翻,須另行舉出反證。一般只能在提起訴訟或與對方正式談離婚之前,才能取此類證據。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那么起訴離婚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錄音錄像屬于視聽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但依據司法解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錄音錄像,不能作為證據。不論是錄音還是錄像,一般都是當事人或其他相關證人直接的表述,特別對于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認定為自認,一旦反應在錄音資料或錄像材料上,當事人若想推翻,須另行舉出反證。一般只能在提起訴訟或與對方正式談離婚之前,才能取此類證據。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關于起訴離婚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錄音錄像屬于視聽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但依據司法解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錄音錄像,不能作為證據。此類證據的特點是:(1)取證時間的不確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類似證據往往不能使得取證對象知曉,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當事人一方往往說了半個小時或更多時間,也不能將要取證的內容表述出來。(2)證明材料的直觀性。不論是錄音還是錄像,一般都是當事人或其他相關證人直接的表述,特別對于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認定為自認,一旦反應在錄音資料或錄像材料上,當事人若想推翻,須另行舉出反證。形象性、直觀性更能反映出客觀事實,因此,此類證據證明力較強。(3)取證時間的階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訴訟或與對方正式談離婚之前,才能取此類證據。并且,絕大多數視聽材料證據都是圍繞著對方當事人收集的。
第二,雙方財產的證據。比如房產證、購房合同、出資證明、銀行的開戶行及賬號、股權登記、財產協議等。
第三,債務的證據。比如借款協議或者借條。
第四,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證據。比如雙方經濟收入、家庭氛圍、教育程度、子女意愿、證人證言、父母與子女的依賴程度等。
第五,一方婚外情或者婚內與他人同居的證據。比如親密照片、錄像、書信等。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于程序更為復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