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還款協議可延長時效嗎

導讀:
2005年7月,環衛所與機械工程公司簽訂一份還款協議,約定機械工程公司分三次還清24萬元欠款。分歧意見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經書面確認債權后,是否仍然適用1年的短期訴訟時效。本案中,雖然有書面的還款協議確認機械工程公司欠環衛所24萬元租金,但仍應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環衛所與機械工程公司書面約定2005年底還款,環衛所于2007年初提起訴訟,已超過訴訟時效。因此,環衛所的起訴沒有超過訴訟時效。后雙方簽訂了書面形式的還款協議書,使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狀態由不穩定變為穩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通過書面形式得到了固定,所以,應當適用民法通則關于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那么書面還款協議可延長時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5年7月,環衛所與機械工程公司簽訂一份還款協議,約定機械工程公司分三次還清24萬元欠款。分歧意見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經書面確認債權后,是否仍然適用1年的短期訴訟時效。本案中,雖然有書面的還款協議確認機械工程公司欠環衛所24萬元租金,但仍應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環衛所與機械工程公司書面約定2005年底還款,環衛所于2007年初提起訴訟,已超過訴訟時效。因此,環衛所的起訴沒有超過訴訟時效。后雙方簽訂了書面形式的還款協議書,使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狀態由不穩定變為穩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通過書面形式得到了固定,所以,應當適用民法通則關于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關于書面還款協議可延長時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某環衛所將5輛載重自卸車出租給某機械工程公司使用,機械工程公司拖欠24萬元租金一直未予給付。2005年7月,環衛所與機械工程公司簽訂一份還款協議,約定機械工程公司分三次還清24萬元欠款。后因機械工程公司一直未予給付,環衛所于2007年初起訴至平谷法院,要求機械工程公司給付。
訴訟中,機械工程公司辯稱,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租金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因此,環衛所于2007年起訴,已過訴訟時效。
一審法院判決,機械工程公司給付環衛所拖欠的租金24萬元。機械工程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最終,二審法院判決,駁回機械工程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分歧意見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經書面確認債權后,是否仍然適用1年的短期訴訟時效。對此,法院產生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本案應適用1年訴訟時效,環衛所的起訴已超過訴訟時效。
只要是關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糾紛,不管是否簽訂有書面合同,均應當適用1年的短期訴訟時效。本案中,雖然有書面的還款協議確認機械工程公司欠環衛所24萬元租金,但仍應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環衛所與機械工程公司書面約定2005年底還款,環衛所于2007年初提起訴訟,已超過訴訟時效。
第二種意見認為,本案應適用2年訴訟時效,環衛所的起訴未超過訴訟時效。
經書面合同形式確認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糾紛,因權利義務狀態已經穩定,應當適用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因此,環衛所的起訴沒有超過訴訟時效。
分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短期訴訟時效,其立法本意主要是針對沒有書面合同的情況。因為當事人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其法律關系處于不固定的狀態,口頭設定的權利義務內容、口頭約定的合同條款及其解釋存在可變性和隨意性。為了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避免因權利人長時間不主張權利造成舉證困難,使當事人的權益難以實現,所以,短期訴訟時效制度更有利于保護沒有書面合同的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本案中,雙方最初的租賃合同關系,因沒有簽訂書面的合同,應適用1年的短期訴訟時效。后雙方簽訂了書面形式的還款協議書,使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狀態由不穩定變為穩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通過書面形式得到了固定,所以,應當適用民法通則關于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環衛所與機械工程公司書面約定2005年底還款,環衛所于2007年初提起訴訟,未超過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環衛所的合法債權應當受到保護。
作者:張國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