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人賭博出借資金 債權關系不受保護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賭博是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一般違法行為,一般而言不屬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非法行為。法律規定禁止賭博實際上是一種公共政策,不是法律原則或民事權利推演的結果。因此,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賭博而予出借的,應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時由人民法院對該借款及約定的利息予以沒收。那么為他人賭博出借資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賭博是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一般違法行為,一般而言不屬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非法行為。法律規定禁止賭博實際上是一種公共政策,不是法律原則或民事權利推演的結果。因此,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賭博而予出借的,應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時由人民法院對該借款及約定的利息予以沒收。關于為他人賭博出借資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明知借款人的借款用于賭博仍予出借的,法院對該筆借款應如何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及《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予以制裁”。賭博是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一般違法行為,一般而言不屬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非法行為。法律規定禁止賭博實際上是一種公共政策,不是法律原則或民事權利推演的結果。因此,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賭博而予出借的,應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時由人民法院對該借款及約定的利息(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予以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