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查取證的具體范圍

導讀:
與證人談話,調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2、離婚調查,離婚財產調查中當事人要注意的事項對于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盡量封鎖消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并要采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那么離婚調查取證的具體范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與證人談話,調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2、離婚調查,離婚財產調查中當事人要注意的事項對于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盡量封鎖消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并要采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關于離婚調查取證的具體范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婚姻不忠調查。是否有婚外情(與第三者同居),是否重婚。
2、家庭共有財產調查。除了雙方都知道的共有財產外,一方是否有隱藏、轉移財產的行
為,具體包括:房屋產權調查,公司股權及資產狀況調查,銀行帳戶及存款調查,車輛所有權調查,其它財產所有權狀況調查。
3、家庭暴力的證據固定及調查取證。
1、收集物證、書證,應盡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復制,但須注明保存單位和出處,書證還須由原件的保存單位或個人簽字、蓋章。
2、收集證言,應對出證人提出要求,講明責任。證言材料要一人一證,可由證人書寫,也可由調查人員作筆錄,并經本人認可。所有證言材料應注明證人身份、出證時間,并由證人簽字、蓋章或押印。證人要求對原證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時,應重新出證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證。與證人談話,調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3、對于有關機關移送的調查材料,必須認真審核,經調查人員認定后才可作證據使用。
離婚調查一般來說就是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以及對離婚有何種過錯,過錯程度等內容,這里面包括個人進行的離婚調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師職責下進行的調查,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離婚調查,都要在合法的條件下取得,否則,這種調查是不能作為法庭證據使用的。那么,先來看看一下幾個問題:
1、離婚調查,離婚財產調查需要查些什么
(1)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收入情況;
(2)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房產情況;
(3)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車輛情況;
(4)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其他財產情況等。
2、離婚調查,離婚財產調查中當事人要注意的事項
對于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盡量封鎖消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并要采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在不能獲得有效憑證的情況下,應留意配偶的投資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記下配偶投資、合股的公司全稱外,還可留意記下配偶準確而具體的購房地址、車輛號牌、工資卡號、銀行存款賬號、股東卡號等,以便可向相關部門查詢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如發現配偶有轉移的跡象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訴訟等。
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應當保存好、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折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等票證,以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