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調查取證的范圍有哪些

導讀:
律師調查取證的范圍有哪些 證據調查 依據《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委托,調查并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離婚律師能調取的證據包括銀行的存款的記錄,房產登記還有車輛登記信息,公司的股權,知識產權的取證,股票,證券,基金,期貨或者是國債等有價的證券等,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進行證據調查,律師一般能調查收集哪些證據 憑律所介紹信及律師證調查 目前,可以憑律所介紹信和律師證調取到的證據有以下幾種: (1)公司的工商檔案。
律師調查取證要在法律范圍內進行,嚴格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通過違法手段獲得的證據一般會認定不具有證明力。具體的法律范圍和調查方法可能因地區和案件性質而有所不同,因此律師在從事調查取證工作時,應始終保持對法律的尊重和謹慎。
律師調查取證的范圍主要包括:
1、證據調查:接受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委托,調查并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
2、知識產權調查:調查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商業秘密等侵犯知識產權案件。
3、被執行人財產行蹤調查:協助法院調查、執行、追查被執行人隱藏、轉移的財產、帳戶,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4、企業資信調查:包括商業信譽調查、企業不良記錄查找、合伙背景、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產品信息、業務信用調查、防止商業欺詐實地調查。
5、個人資信調查:個人素行(成長經歷、家庭情況、個人愛好等)、個人資產信用調查。
6、反不正當競爭調查:假冒商品、虛假廣告、誹謗詆毀、商務欺詐等一切侵權行為調查取證。
7、根據委托人的需要,對特定事務進行的合法的調查。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的范圍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的范圍包括證據調查,知識產權調查,被執行人財產行蹤調查,企業資信調查等。從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了之后,辯護律師了解過整個案情的實際情況以后就可以開始調查取證了。
律師調查取證的范圍有:知識產權調查。調查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商業秘密等侵犯知識產權案件。
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委托,調查并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知識產權調查。可以調查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商業秘密等侵犯知識產權案件。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收集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于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
依據《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委托,調查并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這是法律賦予律師的調查取證的權利,其他辯護人沒有這個權利。律師為了辯護的需要,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向他們收集證實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還是罪輕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
律師能調取哪些證據
根據中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可以在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律師可以調取的證據有:
公司工商檔案:包括公司設立資料、公司變更登記、公司股東情況、公司出資情況等。
車輛檔案:包括車主的信息、車輛的購買時間及金額等。
房屋檔案:包括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產權人信息等。
人口檔案。
需要注意的是,律師調取證據需要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得違反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
律師調查取證的范圍
律師調查取證的范圍包括: 證據調查。依據《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委托,調查并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 知識產權調查。
法院收集、調取 證據 或申請法院通知 證人 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調查取證范圍包括證據調查、知識產權調查、被執行人財產行蹤調查等。法律客觀 :《律師法》第35條規定:“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調取證據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是指律師執行調查取證需要的材料。
律師憑律所介紹信和律師證可以調取到的證據有以下幾種:公司的工商檔案。工商局能查詢到的檔案包括:公司設立資料、公司變更登記、公司股東情況、公司出資情況等;車輛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 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調查取證的法律依據是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