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暴力流程是怎樣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對家庭暴力行為給出了具體的定義:“家庭暴力行為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家庭成員的法治意識的強化,這種有形的暴力漸次退居次席,家庭成員發生矛盾時,不是通過毆打等暴力方式處理,而是對對方表現的較為冷淡、輕視、放任和疏遠,這種現象,以一個新概念取代,稱之為家庭冷暴力。那么離婚冷暴力流程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對家庭暴力行為給出了具體的定義:“家庭暴力行為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家庭成員的法治意識的強化,這種有形的暴力漸次退居次席,家庭成員發生矛盾時,不是通過毆打等暴力方式處理,而是對對方表現的較為冷淡、輕視、放任和疏遠,這種現象,以一個新概念取代,稱之為家庭冷暴力。關于離婚冷暴力流程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由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對家庭暴力行為給出了具體的定義:“家庭暴力行為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在這里,家庭暴力表現為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等有形的方式,看得見,摸得著。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家庭成員的法治意識的強化,這種有形的暴力漸次退居次席,家庭成員發生矛盾時,不是通過毆打等暴力方式處理,而是對對方表現的較為冷淡、輕視、放任和疏遠,這種現象,以一個新概念取代,稱之為家庭冷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