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離婚過六年還能不能算

導讀: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2、離婚這種民事行為依其性質必須即時地發生確定的效力,不允許離婚行為處于一種效力待定狀態。不允許約定離婚不離家。3、不允許一方代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撫育費的義務,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夫妻雙方離婚,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否則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適用本案由。那么第一次起訴離婚過六年還能不能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2、離婚這種民事行為依其性質必須即時地發生確定的效力,不允許離婚行為處于一種效力待定狀態。不允許約定離婚不離家。3、不允許一方代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撫育費的義務,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夫妻雙方離婚,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否則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適用本案由。關于第一次起訴離婚過六年還能不能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據此,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法院應予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如果一年后才訴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據此。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法院應予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采用原告訴訟請求;如果一年后才訴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2、離婚這種民事行為依其性質必須即時地發生確定的效力,不允許離婚行為處于一種效力待定狀態。不允許約定離婚不離家。
3、不允許一方代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撫育費的義務,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4、對住房分配,對離婚的一方給予生活困難的另一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都要寫明白,且必須合法。
案由就是離婚糾紛。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定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夫妻雙方離婚,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否則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適用本案由。
需要注意的是,約定以下內容的離婚協議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1、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4、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
5、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
6、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