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夫妻怎么辦理離婚

導讀: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1、首選需要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準遷證。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后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后的財產糾紛。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那么異地夫妻怎么辦理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1、首選需要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準遷證。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后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后的財產糾紛。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關于異地夫妻怎么辦理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首選需要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準遷證。
辦理準遷證需要的證件有: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落戶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派出所開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本人與戶主的關系證明;
(4)離婚證原件、復印件。
2、落戶申請;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落戶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派出所開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本人與戶主的關系證明;
(4)離婚證原件、復印件。
3、派出所審查材料沒問題后,帶著材料去公安局辦理,辦理完成后帶著準遷證、戶口頁、身份證去戶籍所在地辦理遷移證。之后帶著準遷證、遷移證、落戶申請、身份證落戶即可。
4、一般情況下,夫妻在離婚之后,女方會選擇將戶口遷出,但是,在這點上并無法律的硬性規定。所以,在離婚之后,女方也可以選擇戶口保持不變,與前夫還是共用一個戶口,只不過戶口簿上多了一個離婚的標記。
1、對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的理解。
(1)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后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后的財產糾紛。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此處的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積極財產包括物、債權等,消極財產主要為債務。
2、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給予補償原則。
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此項原則根據地區的實際操作不同,沒有明確的定論。主要還是看法官是否認可此項分割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