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財產漏分怎么辦

導讀: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若不存在夫妻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夫妻離婚后仍有共同財產尚未處理的,訴訟時效不受限制。如離婚時因房產尚未取得產權證,人民法院未予以處理。待取得房產證后,夫妻任何一方有權起訴至法院分割。那么協議離婚財產漏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若不存在夫妻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夫妻離婚后仍有共同財產尚未處理的,訴訟時效不受限制。如離婚時因房產尚未取得產權證,人民法院未予以處理。待取得房產證后,夫妻任何一方有權起訴至法院分割。關于協議離婚財產漏分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若不存在夫妻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夫妻離婚后仍有共同財產尚未處理的,訴訟時效不受限制。如離婚時因房產尚未取得產權證,人民法院未予以處理。待取得房產證后,夫妻任何一方有權起訴至法院分割。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