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原則是什么

導讀: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能協商一致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那么出軌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原則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能協商一致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關于出軌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原則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男女平等原則。《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能協商一致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對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
無論男方還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軌后引起的離婚,在財產分割上,法律會傾向于保護無過錯方。具體分析如下:
(一)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么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三)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
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主張時間
起訴離婚:
(1)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時,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協議離婚:
(1)若已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放棄的,可于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