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能否要求變更離婚協議?

導讀:
廣東婚姻家庭律師指出:實踐中,如果離婚協議中未明確寫明具體財產的分割方式,法院一般會將未寫入離婚協議中的財產進行分割處理。因此,讀者小陳可以向法院提起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要求分割對方所隱瞞的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離婚后能否要求變更離婚協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廣東婚姻家庭律師指出:實踐中,如果離婚協議中未明確寫明具體財產的分割方式,法院一般會將未寫入離婚協議中的財產進行分割處理。因此,讀者小陳可以向法院提起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要求分割對方所隱瞞的夫妻共同財產。關于離婚后能否要求變更離婚協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讀者小陳來信:我去年和老公辦了協議離婚,我們的《離婚協議》里寫了“無共同財產”,但離婚后我發現對方隱瞞了一套房產,還有兩個我不知道的銀行賬戶,請問我還能重新要求分割這些財產嗎?
廣東婚姻家庭律師指出:實踐中,如果離婚協議中未明確寫明具體財產的分割方式,法院一般會將未寫入離婚協議中的財產進行分割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因此,讀者小陳可以向法院提起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要求分割對方所隱瞞的夫妻共同財產。同時,若法院認定對方確實隱瞞了夫妻共同財產,小陳可以要求對方少分或者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