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導讀: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那么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關于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
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
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
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