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在韓國怎么起訴離婚

導讀:
如所在國以當事人的國籍所屬為理由拒不受理,雙方回國要求人民法院處理的,可由被告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請問和韓國人離婚怎么離?如果在中國大陸登記結婚,可以在婚姻登記地法院起訴離婚。如在韓國登記,離婚則適用韓國法律,回國后申請當地人民法院承認韓國法院的判決。那么對方在韓國怎么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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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
2、在國內結婚后,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需由婚姻締結地法院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雙方回國要求人民法院處理的,可由原結婚登記地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這類離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則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國以當事人的國籍所屬為理由拒不受理,雙方回國要求人民法院處理的,可由被告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5、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委托1至2個代理人代為訴訟,此委托代理人必須提交當事人本人書寫的授權委托書.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從我國領域外寄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后才具有效力。
2、國外一方當事人如需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必須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能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
3、在國內的當事人向不在我國領域內的當事人提出離婚訴訟,且在國外的當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無法向其送達訴訟文書時,也可以公告送達。
1、委托國外律師公證人將國外注冊的結婚證書進行公證;
2、委托國外律師將經過公證的結婚注冊證書在該國外交部進行公證;
3、委托國外律師將經過該國外交部公證過的注冊證書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
4、國外律師將認證過的法律文書寄回國內,成為向法院立案的依據。
我和韓國人在韓國結的婚,現在我回國了,我怎樣才可以不回去韓國就可以辦理離婚?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居所,我國法院就有管轄權;同時,對于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離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則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這表明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都適用中國法律。
因此,你可以向自己國內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
請問和韓國人離婚怎么離?
如果在中國大陸登記結婚,可以在婚姻登記地法院起訴離婚。如在韓國登記,離婚則適用韓國法律,回國后申請當地人民法院承認韓國法院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