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涉外離婚登記手續

導讀:
一、辦理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國務院第387號令《婚姻登記條例》3、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二、申請條件1、在中國內地或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過結婚登記;2、自愿離婚;3、已達成離婚協議;4、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5、當事人一方為江蘇省常住人口;6、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那么辦理涉外離婚登記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辦理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國務院第387號令《婚姻登記條例》3、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二、申請條件1、在中國內地或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過結婚登記;2、自愿離婚;3、已達成離婚協議;4、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5、當事人一方為江蘇省常住人口;6、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關于辦理涉外離婚登記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國務院第387號令《婚姻登記條例》
3、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二、申請條件
1、在中國內地或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過結婚登記;
2、自愿離婚;
3、已達成離婚協議;
4、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當事人一方為江蘇省常住人口;
6、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辦理材料
1、結婚證;
2、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當事人的身份證件
(1)內地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香港居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香港居民身份證;
(3)澳門居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澳門居民身份證;
(4)臺灣居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本人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5)出國人員、華僑:本人的有效護照;
(6)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4、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辦理流程
1、登記機關對申請離婚當事人提交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查驗;
2、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4、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協議書,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6、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查驗,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7、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雙方離婚 證件失效”。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page]
8、向當事人雙方頒發離婚證。
五、辦理時限
1、周一至周五登記。作息時間為:
3月1日—9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其中7月15日—9月底,下午3:00—6:00;
10月1日—2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2、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相關證件和證明齊全的,當場辦理。
六、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 計價格[2001]523號
收費標準:9元(含證書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