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訴訟在哪個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導讀:
同時對于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離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則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有管轄權。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⑷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涉外離婚訴訟在哪個法院辦理離婚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時對于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離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則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有管轄權。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⑷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涉外離婚訴訟在哪個法院辦理離婚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5年前我和妻子在居住地登記結婚。結婚兩年后她去了國外并在那里長期居住我一直在國內做導游我們沒有孩子。現在我想和她離婚可她因工作原因又不能回國。請問像我們這樣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是否可以在國內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律師解答
你妻子在國外定居而你在國內居住你們可以在你的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23條的規定我國法院在受理涉外離婚案件時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國法院就有管轄權。同時對于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離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則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我國法院在4種情況下也具有管轄權
⑴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管轄
⑵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⑶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⑷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