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方如何向在國外的一方提出離婚

導讀:
國內一方如何向在國外的一方提出離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離婚訴訟屬于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所以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國內一方如何向在國外的一方提出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內一方如何向在國外的一方提出離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離婚訴訟屬于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所以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國內一方如何向在國外的一方提出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內一方如何向在國外的一方提出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離婚訴訟屬于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所以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