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與臺灣人如何辦理離婚呢?

導讀:
1) 雙方同時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填寫自愿離婚申請及簽署離婚協議;2) 獲取離婚證;3) 內地一方前往公安機關辦理婚姻狀況變更登記;4) 臺灣一方攜離婚證前往公證處辦理離婚證公證;返回臺灣后前往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驗證完畢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那么大陸人與臺灣人如何辦理離婚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 雙方同時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填寫自愿離婚申請及簽署離婚協議;2) 獲取離婚證;3) 內地一方前往公安機關辦理婚姻狀況變更登記;4) 臺灣一方攜離婚證前往公證處辦理離婚證公證;返回臺灣后前往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驗證完畢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關于大陸人與臺灣人如何辦理離婚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大陸人與臺灣人如何在大陸辦理離婚呢?
一、協議離婚,即在大陸協議離婚。辦理的注意事項及程序如下:
1、 受理地點:內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
2、 適用范圍:僅適用雙方在內地進行結婚登記的情況且雙方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
3、 應提交文件:
1) 臺灣居民一方:臺胞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2寸單人照片3張;結婚證;
2) 內地居民一方:戶口本;身份證;2寸單人照片3張;結婚證;
3) 其他:離婚協議書3份;
4、 程序。
1) 雙方同時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填寫自愿離婚申請及簽署離婚協議;
2) 獲取離婚證;
3) 內地一方前往公安機關辦理婚姻狀況變更登記;
4) 臺灣一方攜離婚證前往公證處辦理離婚證公證;返回臺灣后前往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驗證完畢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二、 訴訟離婚,即在大陸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1、 適用范圍: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在內地有住所;
2、 受理機關:被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若內地居民進行訴訟,也可在內地居民方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3、 提交文件:
1) 民事起訴狀 3份
2) 結婚證
3) 財產證明
4、 訴訟離婚的程序。
1) 同一般法院訴訟程序;
2) 內地居民取得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后直接前往公安機關辦理婚姻狀況變更登記;
3) 臺灣居民將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及他們的生效證明前往公證處辦理公證;
4) 臺灣居民返臺后,將上述文書的公證本送交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驗證;
5) 驗證后,若內地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直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若內地法院出具民事判決書,臺灣居民須向其戶籍所在地法院申請認可民事判決;
離婚日期以內地判決生效日期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