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后變更撫養權的流程

導讀:
需要注意一點,在離婚后通過司法途徑變更撫養權不涉及原本的離婚案件,也就是說提供證據應著力于小孩的撫養。子女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是指父母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子女進行撫育和監護。同樣,在夫妻離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當撫養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情況發生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那么離婚之后變更撫養權的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需要注意一點,在離婚后通過司法途徑變更撫養權不涉及原本的離婚案件,也就是說提供證據應著力于小孩的撫養。子女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是指父母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子女進行撫育和監護。同樣,在夫妻離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當撫養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情況發生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關于離婚之后變更撫養權的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協議變更,雙方當事人經協商達成撫養權變更,只要沒有違法和對子女成長不健康的事項,是允許協議變更的,協議變更時雙方當事人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撫養權變更協議書等證明文件,到戶籍當地所在公證處辦理變更公證。
司法變更一般情況下是原撫養方不愿意放棄撫養權,另一方只能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變更。司法變更時訴訟方需提供原撫養方無力撫養或存在對小孩成長不利的證據,或其他理由證據,若理由證據正當明確,法院應當支持。需要注意一點,在離婚后通過司法途徑變更撫養權不涉及原本的離婚案件,也就是說提供證據應著力于小孩的撫養。
子女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是指父母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子女進行撫育和監護。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在夫妻離婚時,按照對子女成長有利的原則,子女會被判歸一方撫養。同樣,在夫妻離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當撫養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情況發生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釋等相關法律的規定,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有如下幾種:
1、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甲方(男方):**男x年x月x日生,漢族,戶籍地:身份證號:
乙方(女方):**女,年月日生,漢族,戶籍地: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撫養人**,男,現年*周歲,原由女方**撫養。
現雙方協商同意孩子**自年月日起隨男方**生活,男方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護,其撫養權歸男方**。
(二)乙方**不負擔孩子的任何撫養費用。
(三)關于探視權的規定
1、女方對孩子**享有探望權。
2、探望時間及次數:女方每個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四)女方日后協助男方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
(五)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