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變更孩子撫養權辦理流程

導讀:
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后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準許,一、撫養權變更的形式和程序(一)可以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的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變更的。
一、撫養權變更的形式和程序
(一)可以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的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后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準許。離婚后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于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于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
(二)訴訟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另行起訴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二、撫養權變更的條件
夫妻離婚時按照對子女成長有利的原則子女會被判歸一方撫養。同樣在夫妻離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當享有撫養權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情況發生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變更的。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種情形你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三、撫養權變更協議書范本
撫養權變更協議書
甲方(男方),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女方),身份證號,
住址,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女兒自年月日起由女方撫養直至年滿18周歲其間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護。
二、被撫養人的撫養費及支付方式
1.男方則每年支付撫養費元不承擔具體撫養工作。
2.男方應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費匯至女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三、探視權
1.男方對孩子享有探望權。
2.探望時間及方式沒有撫養的一方每個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須先經與女方電話聯系。探望期間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移手續自本協議簽訂后三個月內辦理完畢。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孩子撫養權變更前提是什么
孩子撫養權變更前提是什么
孩子撫養權變更條件,根據我國新婚姻法的規定以下三種情況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
一、原撫養方因經濟困難、失業或患病無力繼續撫養子女。據統計在離婚案件中雙方當事人的婚姻存續時間在8年以下離婚時子女年齡在6歲以下的比例超過80。對于這類案件考慮到子女尚年幼、讓女方撫養較為合適的實際情況法院一般都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攜帶撫養。但隨著子女的成長子女教育、醫療等所需撫養費用越來越大不少原來取得子女撫養權的當事人更因失業、患病等原因經濟條件發生了改變已無力繼續承擔子女的撫養費用。
二、原撫養方外出工作、生活難以照顧子女。原來取得子女撫養權的當事人離婚后為了維持生計不得不長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這些子女的戶口并沒有隨撫養人遷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點導致子女無法在撫養人新工作或生活區域內的學校就讀而仍留在戶籍地繼續學業。這樣撫養人實際上難以承擔起照顧其未成年子女的責任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長良好的關心和照料原撫養方便向法院提訴要求變更子女的撫養權。
三、無撫養權一方移居香港或國外要求子女隨同生活中國居民移居香港、北美、澳洲等地區的情況增多原來無撫養權的一方當事人因為將要移民到經濟相對發達的國家或地區要求子女隨同生活希望小孩能獲得較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而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的案件也有所上升。
起訴子女撫養權變更法庭程序和時間是什么
起訴子女撫養權變更法庭程序和時間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十七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變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如未達成上述協議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請求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相關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