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權判決書2022

導讀:
xxxx年7月,原告曾起訴要求變更次女劉某乙的撫養權,本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被告前往原告所在的某某縣某某鎮接孩子,原告將孩子帶走,被告未能接走孩子,孩子現仍同原告生活。經過法庭調查,原告獨自照顧兩個孩子,被告已再婚并有固定住所,有條件且有能力撫養次女,故對原告要求變更次女劉某乙撫養權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那么子女撫養權判決書2022。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xxxx年7月,原告曾起訴要求變更次女劉某乙的撫養權,本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被告前往原告所在的某某縣某某鎮接孩子,原告將孩子帶走,被告未能接走孩子,孩子現仍同原告生活。經過法庭調查,原告獨自照顧兩個孩子,被告已再婚并有固定住所,有條件且有能力撫養次女,故對原告要求變更次女劉某乙撫養權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關于子女撫養權判決書2022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XXXXX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xxxx)甘xxxx民初xxxx號
原告劉某X,男,漢族。
被告李X,女,漢族。
原告劉某X與被告李X變更撫養關系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劉某X與被告李X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劉某X訴稱,他與被告經(xxxx)華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離婚,判決長女劉某甲由他撫養,次女劉某乙由被告撫養,判決生效后,次女劉某乙一直同他生活,被告未曾到家里接過孩子,也未探望過孩子,被告未對孩子盡過撫養義務,現次女已至上學年齡,仍無法上戶口,他于xxxx年7月曾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后被告也未接過孩子,現再次起訴要求法院變更次女劉某乙的撫養權。
原告劉某X未向法庭提交證據。
被告李X辯稱,xxxx年寒假期間,她接兩個孩子到其娘家過年,xxx年正月,原告到她娘家接孩子,并要強行帶走劉某乙,她要求按照判決事項履行撫養義務,在她向派出所報警后,原告仍強行抱走劉某乙,導致她無法盡到撫養義務,xxxx年7月法院判決生效后,她通過某某縣某某派出所協商領走小女兒,但原告將孩子帶走,阻撓她接孩子,且不讓她見孩子,她不同意變更孩子撫養權。
被告李X未向法庭提交證據。
根據原、被告的陳述,本院確認以下事實:
原、被告xxxx年經法院判決離婚,并判決長女劉某甲由原告劉某X撫養,次女劉某乙由被告李X撫養,xxxx年寒假期間,兩個孩子到被告娘家生活,xxx年正月,原告至被告娘家接孩子,雙方因次女劉某乙的撫養權發生沖突,被告向當地派出所報警,但原告仍強行帶走次女劉某乙。xxxx年7月,原告曾起訴要求變更次女劉某乙的撫養權,本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被告前往原告所在的某某縣某某鎮接孩子,原告將孩子帶走,被告未能接走孩子,孩子現仍同原告生活。
另查明,原告劉某X至今未再婚,獨自在某某縣某某鄉街道帶兩個孩子上學,其父母年邁,無法幫忙照顧孩子;被告李X已再婚,婚后與其現任丈夫未生有子女,現居住于慶城縣。
本院認為:原、被告經本院判決離婚,判令長女劉某甲由原告劉某X撫養,次女劉某乙由被告李X撫養,但原告強行從被告家中帶走次女劉某乙,阻礙被告與次女劉某乙共同生活,被告兩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原告以被告未盡撫養義務為由,主張變更次女撫養權,但被告無法盡到照顧、撫養次女的義務系原告拒絕次女與被告共同生活所致,被告李X未有法律規定的足以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情形。經過法庭調查,原告獨自照顧兩個孩子,被告已再婚并有固定住所,有條件且有能力撫養次女,故對原告要求變更次女劉某乙撫養權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6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劉某X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300元,原告負擔150元,退付15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審判員某某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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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裁判子女撫養權?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1)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2)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于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4)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責任編輯:湯先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