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為非婚生子女買單?

導讀:
在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權益方面,我國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于是乎,在現實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問題逐漸彰顯出來,撫養費問題、監護權問題、探視權問題、繼承權問題等等不一而足。法院認為,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劉南享有對非婚生子女進行探望的權利,李好有予以協助的義務。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非婚生子女也有繼承的權利,鹿寨縣法院判決李某的兒子獲得生父四分之一的遺產。那么誰來為非婚生子女買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權益方面,我國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于是乎,在現實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問題逐漸彰顯出來,撫養費問題、監護權問題、探視權問題、繼承權問題等等不一而足。法院認為,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劉南享有對非婚生子女進行探望的權利,李好有予以協助的義務。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非婚生子女也有繼承的權利,鹿寨縣法院判決李某的兒子獲得生父四分之一的遺產。關于誰來為非婚生子女買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權益方面,我國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可以看出,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從主觀上看,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是在同一起跑線上用的同一個游戲規則在賽跑,但是從客觀上看,他們只不過是一種形式上的相同,而這種游戲規則早就把他們之間所有的差異或不同顯現出來了,因為他們擁有的是“同等”的權利而不是“相同”的權利。于是乎,在現實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問題逐漸彰顯出來,撫養費問題、監護權問題、探視權問題、繼承權問題等等不一而足。
像高峰的非婚生兒子向其提起的撫養費訴訟一類的案件,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說是屢見不鮮。一名只身在廣東中山打工的女子阿艷本想通過征婚一訂終身,豈料遭遇已婚男子阿強設下的愛情騙局,還生下了孩子,為維護母女權益,打工妹阿艷憤然向法院提起訴訟。
《婚姻法》雖然確立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和社會地位,明確了生父對子女負有生活費和教育費的義務,但對生父是否享有對子女的監護權則沒有提及。為彌補這一不足,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其中第9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006年4月中旬,河南省商丘市某縣法院審理的一起特殊的子女探視權案件作出判決,判決中對父母與非婚生子女間的探視權問題做了很好的詮釋。
原告劉南與被告李好在深圳打工時相識,孤身一人的李好通過其他人得知劉南與自己同鄉時非常高興,工作之余主動找劉南玩耍、聊天。劉南看李好漂亮聰慧,也在心里喜歡上了她,便隱瞞自己已婚事實,與李談起了戀愛并同居,不久李懷孕并生下一個女孩。后來劉的老婆找到深圳,李才知道劉南已是有婦之夫,兩人斷絕了來往。為了女兒的撫養問題,兩人曾鬧上法庭,法院判決劉南每月支付260元,并達成口頭協議,不經李好同意,劉南不能擅自探視女兒。日子久了,劉非常想看一下女兒,李卻以當初有協議為由拒絕配合。劉實在忍受不了思念女兒的疼痛之心,便將李訴至法院,要求獲得非婚生女兒的探視權。
探視權是指父母離婚后,與子女分居的一方父親或母親享有的按照協議或人民法院的判決,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時間,探望子女的權利。《婚姻法》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不直接撫養的父或母一方,以適當的方式、合適的時間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權利的法定行為,自然受法律保護。
法院認為,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劉南享有對非婚生子女進行探望的權利,李好有予以協助的義務。在不影響女兒身心健康的情況下,法院判決劉南每月探望一次,李好應予協助。至于他們之間達成的口頭協議,在法律上來說是沒有效力的。
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非婚生子女也有繼承的權利,鹿寨縣法院判決李某的兒子獲得生父四分之一的遺產。
我國婚姻法和繼承法都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如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钡?9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我國法律之所以規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這是因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與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緣關系,是直系血親,在繼承問題上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其繼承權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都是社會的一個成員,是國家的一個公民,所以,國家法律應當一視同仁,加以保護。當然,保護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并不是提倡生育非婚生子女。但是,犯錯誤的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不應承擔責任的。因而保護他們與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同等的繼承權,是公平合理的。而非婚生子女要取得繼承生父母遺產的權利,必須證明與生父母的身份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