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女方不給可以嗎

導讀:
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承擔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義務。同時,非婚生子女有贍養和扶助生父母的義務,與生父母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根據上述規定,撫養孩子的一方完全有權利要求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給付撫養費,如果對方拒不履行義務,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實對于非婚生子女索要撫養費的案件,在確定關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那么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女方不給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承擔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義務。同時,非婚生子女有贍養和扶助生父母的義務,與生父母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根據上述規定,撫養孩子的一方完全有權利要求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給付撫養費,如果對方拒不履行義務,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實對于非婚生子女索要撫養費的案件,在確定關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關于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女方不給可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承擔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義務。不能因女方或是男方嫁做他人婦或是娶妻,而免除男方或是女方撫養自己親子的義務。同時,非婚生子女有贍養和扶助生父母的義務,與生父母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根據上述規定,撫養孩子的一方完全有權利要求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給付撫養費,如果對方拒不履行義務,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
一些人女方擔心男方不承認孩子關系而不找男方索要孩子撫養費,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可以做親子鑒定,對方拒做親子鑒定可能敗訴。
很多當事人擔心非婚生子女的生育證明手續不齊全,如果孩子生父在法庭上拒不承認與孩子的關系,也不做親自鑒定,自己無法舉證。
其實對于非婚生子女索要撫養費的案件,在確定關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方便的話可以收集同居期間的居委會、派出所出具的簡單證明,或鄰居的證人證言以證明存在同居關系。但確定血緣關系的最直接準確的證據莫過于親子鑒定。
到了法庭上,如果對方認可與孩子的關系,女方便不用再舉證;如果不認可,可以當庭要求進行親子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