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費用標準

導讀:
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后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個人財產由個人處理,共同財產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共有財產的處理是共有人的共同同意。如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義處理財產對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對于男方婚前房產,雙方約定歸女方個人所有,但是產權人名字不變更,這就造成實際所有人無法處理房產,因此在辦理公證時應當提醒變更登記,達到產權登記人于實際所有人的一致。夫妻財產關系的約定僅限于財產的歸屬問題,不能對夫妻之間的相互扶助義務,及相互之間的遺產繼承問題作出約定。那么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費用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后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個人財產由個人處理,共同財產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共有財產的處理是共有人的共同同意。如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義處理財產對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對于男方婚前房產,雙方約定歸女方個人所有,但是產權人名字不變更,這就造成實際所有人無法處理房產,因此在辦理公證時應當提醒變更登記,達到產權登記人于實際所有人的一致。夫妻財產關系的約定僅限于財產的歸屬問題,不能對夫妻之間的相互扶助義務,及相互之間的遺產繼承問題作出約定。關于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費用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財產約定的范圍:既可以對婚前財產,也可以對婚后財產;既可以約定為共同共有,也可以約定為按份共有。
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后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這是協議當事人都容易明白的。產權發生變化之后,基于財產的收益、處分等問題也發生變化。如銀行存款的利息、房產的增值部分、股權的股息等等財產這些既不屬于工資、也不屬于經營所得,這些也當然的歸產權人所有。這些間接后果容易被忽視,在辦理公證中我們應當提示。
個人財產由個人處理,共同財產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共有財產的處理是共有人的共同同意。如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義處理財產對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基于我國的登記制度,夫妻財產往往只登記一人名字,很多夫妻共有財產屬于“隱名共有”。因此存在財產登記人在處理財產,而不是實際所有人在處理財產。如對于男方婚前房產,雙方約定歸女方個人所有,但是產權人名字不變更,這就造成實際所有人無法處理房產,因此在辦理公證時應當提醒變更登記,達到產權登記人于實際所有人的一致。
同時應當告知,按照相關規定,登記人可以處理財產,如不變更登記可能給實際所有人造成損失,也要造成實際所有人無法處理財產。
夫妻財產關系的約定僅限于財產的歸屬問題,不能對夫妻之間的相互扶助義務,及相互之間的遺產繼承問題作出約定。無論夫妻約定財產共有還是個人所有,都不能規避兩人之間的相互扶助義務。也不能通過約定來排斥或指定相互遺產繼承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