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放棄財產公證需要的材料

導讀:
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據這個,說明婚后也可以進行財產公證。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后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這些間接后果容易被忽視,在辦理公證中我們應當提示。那么一方放棄財產公證需要的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據這個,說明婚后也可以進行財產公證。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后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這些間接后果容易被忽視,在辦理公證中我們應當提示。關于一方放棄財產公證需要的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2)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根據這個,說明婚后也可以進行財產公證。
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后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這是協議當事人都容易明白的。產權發生變化之后,基于財產的收益、處分等問題也發生變化。如銀行存款的利息、房產的增值部分、股權的股息等等財產這些既不屬于工資、也不屬于經營所得,這些也當然的歸產權人所有。這些間接后果容易被忽視,在辦理公證中我們應當提示。
關于婚前財產公證的費用問題,各省物價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規定幅度內確定具體費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司法部于1998年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其中規定民事協議公證收200,涉及財產的加倍收取,也就是400元。同時也規定了,各省物價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規定幅度內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