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財產公證流程是什么

導讀:
確保雙方的合法利益3、另外,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財產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婚后財產公證流程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確保雙方的合法利益3、另外,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財產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關于婚后財產公證流程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需要準備的材料:
(1)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2)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申請
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3、審查
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簽名
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財產協議
二、辦理婚后財產公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婚后財產公證首先需要滿足公證的條件。
2、婚后財產公證最重要的就是對個人財產的舉證及認定,在簽訂夫妻財產約定時,需要對約定的內容詳細審核,避免出現籠統的字句。如若辦理婚后財產公證的公證員比較負責任,則一般不會出現什么大的問題,如果公證員的能力或責任心達不到要求,則也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婚后財產公證有助于明確夫妻雙方婚前財產的數量、范圍、價值和產權歸屬,是解決婚姻、財產糾紛的可靠的法律依據,對于穩定家庭關系和財產關系,預防婚姻糾紛,保護夫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婚后財產公證有效嗎
1、按照婚姻法規定:婚后財產屬共有財產。既己領證,婚后購房屬共有財產應享有同等擁有和處分,如果男方做公證,必須舉證婚前男方個人的合法收入來源。但不包括男方父母的提供的。如果包括男方的父母,那這部分是男方的父母是給你們的贈與。屬共有財產。
2、同時婚后男方的合法收入也應計入共有財產。為了避免產生矛盾分歧,如果女方原承擔一半房款,公證時應一一列明男方個人的合法收入,共有財產、女方承擔的房款在房產中的份額。確保雙方的合法利益
3、另外,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財產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以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