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欠債,妻子要一起還嗎?

導讀:
在上述案件中,丈夫欠債500多萬,這些借款已經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且債務人未能證明該借款是用于夫妻雙方共同生產經營行為的。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知識。那么丈夫在外欠債,妻子要一起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上述案件中,丈夫欠債500多萬,這些借款已經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且債務人未能證明該借款是用于夫妻雙方共同生產經營行為的。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知識。關于丈夫在外欠債,妻子要一起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丈夫在外欠債,妻子要一起還嗎?
很多人認為,夫妻雙方結婚了,就要一起面對困難,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實則不然,法律規定,如果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屬于非共同債務,另一方是不用一起還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上述案件中,丈夫欠債500多萬,這些借款已經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且債務人未能證明該借款是用于夫妻雙方共同生產經營行為的。日常生活的開支是由妻子來維持的。所以,妻子是不用一起還得。但是不排除遇到一個好妻子,愿意和你一起面對困難。
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就是夫妻一方借錢,另一方是否知道。如果知道,且沒有反對的意思,最后不管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不是夫妻共享的,債務都應該視為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
2、夫妻是否共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不管借錢前還是借錢后夫妻都沒有商量好的,但是,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夫妻共享了。一樣視為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
三、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用于日常開銷,或者購買家庭生活用品,家具等等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每個父母都有撫養自己孩子的義務。
3、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每個子女都有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出門在外,吃飯應酬是難免的事情。
6、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不管是夫妻一方生產、經營,還是雙方生產、經營,只要共同享用了生產、經營所帶來的利益,就應當共同承擔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的共同債務。夫妻協議約定的,就算最后帶來的利益不是共同享用的,也應該共同承擔。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知識。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夫妻之間的法律知識,可以在網站上咨詢專業的律師。
(責任編輯:范小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