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財產

導讀: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首先取決于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首先取決于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關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弱于男子,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5、給予補償原則
《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6、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
1、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具有廣泛性。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即可以是婚前的個人財產,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財產。在財產的種類上也沒有任何限制;
2、約定形式的多樣性。即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3、契約優先性。在這里,對夫妻財產的約定,國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約優先的原則。即有契約依契約,無契約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首先取決于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