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轉移財產的時間認定

導讀:
夫妻雙方進行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對婚姻關系續存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通過訂立書面協議,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歸屬。那么婚內轉移財產的時間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雙方進行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對婚姻關系續存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通過訂立書面協議,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歸屬。關于婚內轉移財產的時間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如果是在離婚訴訟中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行為,一經認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如果一方在起訴離婚時就夫妻共同財產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財產保全的裁定,同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查封、扣押或財產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實施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行為,人民法院這時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果是在離婚以后另一方發現一方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為兩年,從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行為之次日起計算。
此外,夫妻雙方一旦發覺夫妻關系行將破裂時,為防止一方單方面處置財產,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時那樣把財權交給一方;如果一方擅自處理貴重的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要及時制止,特別是對一方以捐贈等名義將財產轉移的情況,不可掉以輕心。
法院一位民事法官指出:預防因離婚引起的財產糾紛,最好辦法就是財產公證。夫妻雙方進行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對婚姻關系續存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通過訂立書面協議,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歸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