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再婚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導讀: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當對老弱病殘者給予適當照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對無過錯責任者給予適當照顧;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準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綜上所述,2022年再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還是按照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均分。那么2022年再婚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當對老弱病殘者給予適當照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對無過錯責任者給予適當照顧;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準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綜上所述,2022年再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還是按照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均分。關于2022年再婚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2022年再婚夫妻共同財產還是按照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2、《婚姻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原文內容如下: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辦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該注意什么
1、區分被分割的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對按份共有的財產,按已有之份額進行分割;對共同共有的財產,由當事人自由進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占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后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采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應保留其應得之份額;如有共有人死亡,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遺產受益人參與分割;
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
6、因合伙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伙關系或其他合作關系終止的證明;
7、分割財產應當考慮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體經營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當對老弱病殘者給予適當照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對無過錯責任者給予適當照顧;
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
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準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綜上所述,2022年再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還是按照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均分。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若您有其它問題,可以登錄的官方網站,免費咨詢律師!
責任編輯:周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