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轉包和分包的區別在哪

導讀:
工程總承包轉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的行為;施工轉包是指施工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施工義務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施工義務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建筑工程轉包必違法,分包則不一定。如何在建筑工程中區分轉包和分包,了解一定的法律規則能幫我們更好更順利的解決這一問題。那么工程轉包和分包的區別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總承包轉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的行為;施工轉包是指施工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施工義務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施工義務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建筑工程轉包必違法,分包則不一定。如何在建筑工程中區分轉包和分包,了解一定的法律規則能幫我們更好更順利的解決這一問題。關于工程轉包和分包的區別在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方式與人數
依據轉包的方式及轉承包人的人數,轉包的形態可分為:直接轉包與變相轉包。
所謂直接轉包是指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轉包給某一施工人;所謂變相轉包是指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過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他人即變相的轉包。直接轉包與變相轉包兩者只是形式的不同,并無實質的區別,其本質均是轉包人不履行原合同中全部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由轉承包人實際完成全部的建設工程任務。因此,建設部明確規定,承包單位在承接工程后,對該工程不派駐項目經理管理,不進行質量、安全、進度管理,不依照合同約定履行承包義務,無論將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還是以分包的名義將工程肢解后分別轉包給他人的,均屬轉包行為。
2、轉包次數
依據轉包的次數,轉包的形態可分為:一次轉包與層層轉包。
所謂一次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后不再轉讓的行為;所謂層層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后工程被再次或數次轉讓的行為。
3、轉包對象
依據轉包的對象,轉包的形態可分為:工程總承包(包括勘察、設計、施工)轉包,施工轉包,勘察轉包、設計轉包;施工轉包又可以分為施工總承包轉包,專業工程轉包。
工程總承包轉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的行為;施工轉包是指施工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施工義務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施工義務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
相應的施工總承包人轉讓全部工程施工義務的屬于施工總承包轉包,專業承包人轉包全部的專業工程施工義務的屬于專業工程轉包;勘察轉包是指勘察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勘察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勘察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的行為;設計轉包是指設計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設計任務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設計任務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設計任務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的行為。
二、建筑工程轉包與分包的概念
根據《合同法》第272條的規定,建設工程中的轉包,是指建設工程的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倒手轉讓給第三人,使該第三人實際上成為該建設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為。而所謂分包,是指工程的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后,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再分包給第三人完成的行為。
三、工程轉包和分包的判斷標準
1、核實原承包主體是否變更或者實際變更;
2、檢查現場管理人員的隸屬關系,如管理人員是否除分包人的管理人員之外,還有承包人或總承包人的管理人員;
3、承包人或總承包人、分包人的行為如工作協調、技術措施、方案、質量、安全責任等的落實情況;
4、檢查工程項目的原材料是由承包人或總承包人供應還是由分包人供應;
5、檢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機械、設備、設施系為承包人或總承包人擁有還是由分包人所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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