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建筑工程施工特點及傷亡事故預防措施

導讀:
本文介紹了建筑工程施工的特點,并根據施工特點闡述了在施工中容易發生的主要傷亡事故類別,提出了傷亡事故的預防措施,達到減少事故發生的目的。2004年起南寧市強制實行了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加強了建筑市場的準入控制,并進一步加強對建筑企業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檢查力度,但傷亡事故仍然時有發生。因施工條件變化,傷亡類別增多。那么淺談建筑工程施工特點及傷亡事故預防措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介紹了建筑工程施工的特點,并根據施工特點闡述了在施工中容易發生的主要傷亡事故類別,提出了傷亡事故的預防措施,達到減少事故發生的目的。2004年起南寧市強制實行了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加強了建筑市場的準入控制,并進一步加強對建筑企業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檢查力度,但傷亡事故仍然時有發生。因施工條件變化,傷亡類別增多。關于淺談建筑工程施工特點及傷亡事故預防措施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介紹了建筑工程施工的特點,并根據施工特點闡述了在施工中容易發生的主要傷亡事故類別,提出了傷亡事故的預防措施,達到減少事故發生的目的。
建筑業的生產活動危險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發行業。每年因工死亡人數僅次于礦難,居全國各行業的第二位。就南寧市來說建筑行業的傷亡人數也是較多的,僅次于交通行業。2004年起南寧市強制實行了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加強了建筑市場的準入控制,并進一步加強對建筑企業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檢查力度,但傷亡事故仍然時有發生。筆者認為,傷亡事故多主要是由建筑行業的特點決定的。
1.建筑施工的特點
(1)工程建設最大的特點就是產品固定,這是它不同于其它行業的根本點,建筑產品是固定的,體積大、生產周期長。建筑物一旦施工完畢就固定了,生產活動都是圍繞著建筑物、構筑物來進行的,有限的場地上集中了大量的人員、建筑材料、設備零部件和施工機具等,這樣的情況可以持續幾個月或一年,有的甚至需要七、八年,工程才能完成。
(2)高處作業多,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一幢建筑物從基礎、主體結構到屋面工程、室外裝修等,露天作業約占整個工程的70%.現在的建筑物一般都在7層以上,絕大部分工人都在十幾米或幾十米的高處從事露天作業。工作條件差,且受到氣候條件多變的影響。
(3)手工操作多,繁重的勞動消耗大量體力。建筑業是勞動密集型的傳統行業之一,大多數工種需要手工操作。例如,一名磚瓦工,每天如果砌筑1000塊磚,以每塊磚重2.5kg計算,就要憑體力用兩只手把約3噸重的磚一塊塊砌起來,彎腰兩、三千次。還有許多工種,如抹灰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管工、木工等都在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近幾年來,墻體材料有了改革,出現了大模、滑模、大板等施工工藝,但就全國來看絕大多數墻體仍然是使用粘土磚、水泥空心磚和小砌塊砌筑。
(4)現場變化大。每棟建筑物從基礎、主體到裝修,每道工序都不同,不安全因素也就不同,即使同一工序由于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生產過程也不同。而隨著工程進度的推進,施工現場的施工狀況和不安全因素也隨之變化。為了完成施工任務,要采取很多臨時性措施。
(5)近年來,建筑任務己由工業為主向民用建筑為主轉變,建筑物由低層向高層發展,施工現場由較為寬闊的場地向狹窄的場地變化。施工現場的吊裝工作量增多,垂直運輸的辦法也多了,多采用龍門架(或#字架)、高大旋轉塔吊等。隨著流水施工技術和網絡施工技術的運用,交叉作業也隨之大量增加,木工機械如電平刨、電鋸普遍使用。因施工條件變化,傷亡類別增多。過去是如“釘子扎腳”等小事故較多,現在則是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觸電等事故較多。
建筑施工復雜,加上流動分散、工期不固定,比較容易形成臨時觀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存在僥幸心理,傷亡事故必然頻繁發生。
2.建筑施工主要傷亡事故類別
從建筑施工的特點,可以看出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多存在于高處交叉作業、垂直運輸、使用電氣工具以及基礎工程作業中。傷亡事故主要類別是: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這四類傷亡事故死亡人數,每年占因工死亡總數的70%~80%,其中高處墜落占35%左右,觸電占18%~20%,物體打擊占12%~15%,機械傷害占8%~10%,這四類事故被稱之為建設施工中的四大傷害。近年來,由于高層及超高層建筑物的增多而不斷增加地下室的設計,土方大開挖的工作量增多。于是,由于土方開挖時不按要求放坡或支護沒有施工方案、支護不到位而造成土方坍塌的事故也逐漸增多。
要在施工現場預防傷亡事故,應找出易發事故和常見事故發生的部位、工序和環節,采取措施,消除這些部位上存在的隱患及不安全因素,才能有效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page]
(1)高處墜落:所謂高處作業是指操作者,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主要是在建筑物和構筑物結構范圍以內的各種形式的洞口與臨邊性質的作業,懸空與攀登作業。操作平臺與立體交叉作業,在主體結構以外的場地上和通道旁的各類洞、坑、溝、槽等的作業,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均應作為高處作業來對待,并加以防護。腳手架(龍門架)、施工用電梯、模板的安裝拆除、各類起重吊裝作業等,均應按照高處作業的要求進行防護,避免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
(2)物體打擊:施工現場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會有很多物體從上面落下來,擊中下面或旁邊的作業人員即產生物體打擊事故。凡在施工現場作業的人,都有被擊中的可能,特別是在一個垂直平面下的上下交叉作業,最容易發生物體擊中事故。
(3)觸電事故:電是施工現場各種作業的主要的動力來源,各種機械、工具等主要依靠電來驅動,即使不使用機械設備,也還要使用各種照明。近年來觸電事故呈上升趨勢,主要是設備、機械、工具等漏電、電線老化破皮、違章使用電氣用具、對在施工現場周圍的外電線路不采取防護措施等。
(4)機械傷害:主要指施工現場使用的木工機械,如電平刨、圓盤鋸等;鋼筋加工機械和拉直機、彎曲機等;電焊機、攪拌機、各種氣瓶及手持電動工具等在使用中,因缺少防護和保險裝置對操作者造成的傷害。
(5)坍塌事故:主要是指在土方開挖中或深基坑施工中,造成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在建工程及臨時設施等的部分或整體坍塌。尤其是在地下水位較高或大土方開挖遇降大雨時更容易發生塌方。
3.傷亡事故的預防措施
(1)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的要求,結合工程的特點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遇有特殊作業(深基坑、起重吊裝、模板支撐、人工挖孔樁、臨時用電等)還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并按程序經審核批準。
(3)各類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執業資格才能上崗。
(4)所有新員工或從事新的工作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項目部、班組的安全教育。
(5)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嚴格按規定進行復查。
(7)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8)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9)施工現場安全設施齊全,并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
(10)施工機具(特別是現場安裝的起重設備)必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結束語
傷亡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面廣,內容多且復雜,總的來說施工單位應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的要求來實施,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才能減少或避免傷亡事故的發生,實現建設工程施工生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