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的亮點與不足

導讀:
家暴行為認定難、舉證難。此外,本法還規定學校、醫院、醫療機構、居委會等易發現家暴線索的機構有家暴強制報告義務,并鼓勵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介入家暴事務。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相關內容主要是通過禁止或限制被申請人的行為,避免申請人進一步遭受家庭暴力。被申請人若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將可能被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構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反家暴法的亮點與不足。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暴行為認定難、舉證難。此外,本法還規定學校、醫院、醫療機構、居委會等易發現家暴線索的機構有家暴強制報告義務,并鼓勵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介入家暴事務。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相關內容主要是通過禁止或限制被申請人的行為,避免申請人進一步遭受家庭暴力。被申請人若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將可能被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構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關于反家暴法的亮點與不足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明確了家庭暴力包含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強調預防為主,尊重受害人真實意愿,特殊保護等五項原則
強制報告制度
緊急庇護制度
公安告誡制度,“家暴”類案件的舉證難問題將得以改善
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同居”等共同生活關系也適用
公民的認知程度有限,法律宣傳還不到位。
家暴行為認定難、舉證難。
制度落實仍有欠缺,執行和處罰措施未跟上。
“家庭暴力具有隱秘性特點,在現實中,許多家暴持續時間很長,知情人也很多,但直到發生嚴重后果才被曝光。”對此,《反家庭暴力法》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委會、村委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若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要對報案人的信息保密。對不予報案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單位的責任人將被追責。
此外,本法還規定學校、醫院、醫療機構、居委會等易發現家暴線索的機構有家暴強制報告義務,并鼓勵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介入家暴事務。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相關內容主要是通過禁止或限制被申請人的行為,避免申請人進一步遭受家庭暴力。具體的保護措施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等相關措施。被申請人若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將可能被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構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再依附其他訴訟,明確“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反家暴法還強調,如果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因為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親自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聯、居委會等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