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導讀: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工程監理合同不屬于上述列舉的印花稅征稅范圍,不繳納印花稅。《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那么工程監理合同繳納印花稅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工程監理合同不屬于上述列舉的印花稅征稅范圍,不繳納印花稅。《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關于工程監理合同繳納印花稅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因此,工程監理合同不屬于上述列舉的印花稅征稅范圍,不繳納印花稅。
1.監理合同的當事人雙方應當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取得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也可以成為合同當事人。作為委托人必須是有國家批準的建設項目,落實投資計劃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及個人,作為監理人必須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理單位,并且所承擔的工程監理業務應與單位資質相符合。
2.監理合同的訂立必須符合工程項目建設程序。
3、委托監理合同的標的是服務,工程建設實施階段所簽訂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設計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資采購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產生新的物質或信息成果,而監理合同的標的是服務,即監理工程師憑據自己的知識、經驗、技能受業主委托為其所簽訂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實施監督和管理。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將監理合同劃入委托合同的范疇。《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根據稅額大小、貼花次數以及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分別采用以下三種納稅辦法:
一般適用于應稅憑證較少或者貼花次數較少的納稅人。納稅人書立、領受或者使用印花稅列舉的應稅憑證的同時,納稅義務即已產生.應當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和適用的稅目稅率,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并加以注銷或畫銷.納稅義務才算全部履行完畢。
這種辦法.一般適用于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一份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注完稅標記代替貼花。即”匯貼“。
這一辦法主要是通過稅務機關的委托.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是指發放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辦理憑證的鑒證、公證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