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了可以離婚嗎?怎么離

導讀:
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虐待家庭成員人民法院準予離婚。對于婚姻糾紛,應以協商為原則處理。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則受害方可以依據《婚姻法》的規定,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在法院判決離婚之前,受害方也可以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申請人民法院裁定人身保護令,以保護其自身的人身安全。人民法院在法庭審理時,查明確實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形的,一般在雙方無法調解和好的情況下,將會判決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無調解可能,來準予離婚。那么被家暴了可以離婚嗎?怎么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虐待家庭成員人民法院準予離婚。對于婚姻糾紛,應以協商為原則處理。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則受害方可以依據《婚姻法》的規定,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在法院判決離婚之前,受害方也可以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申請人民法院裁定人身保護令,以保護其自身的人身安全。人民法院在法庭審理時,查明確實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形的,一般在雙方無法調解和好的情況下,將會判決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無調解可能,來準予離婚。關于被家暴了可以離婚嗎?怎么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家暴了是可以離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虐待家庭成員人民法院準予離婚。
對于婚姻糾紛,應以協商為原則處理。確實無法協商的,又無法繼續婚姻生活的,則你可以依法起訴處理,如男方存在嚴重的暴力過錯的,受害者在離婚糾紛中可以主張多分財產和精神賠償。
根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的、經常性的家庭暴力,則構成虐待。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則受害方可以依據《婚姻法》的規定,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在法院判決離婚之前,受害方也可以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申請人民法院裁定人身保護令,以保護其自身的人身安全。人民法院在法庭審理時,查明確實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形的,一般在雙方無法調解和好的情況下,將會判決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無調解可能,來準予離婚。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
遭遇到了家暴的人必須要有對方暴力對待自己的證據,有了家暴證據之后法院才能夠支持離婚,在被家暴之后也要去驗傷。被家暴的人想要快速離婚的話最好有律師在一旁幫助來讓自己更快處理,不知道怎么辦的人可以來找個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