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民法典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導讀:
民法典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這個又很多的前提條件存在,如果你們是共同支付買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貸等事宜,當然應當算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財產。婚后所得的財產依照民法典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么2022民法典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這個又很多的前提條件存在,如果你們是共同支付買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貸等事宜,當然應當算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財產。婚后所得的財產依照民法典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關于2022民法典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這個又很多的前提條件存在,如果你們是共同支付買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貸等事宜,當然應當算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財產。所謂“婚后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財產均是共同財產。婚后所得的財產依照民法典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將婚后一方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分為兩種情形:如果遺贈或增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即屬于接受贈與的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否則,婚后一方接受贈與或遺贈所得的財產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比如付款人為雙方父母等情況: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錢的,房產證只能寫一個人地名字,如果父母雙方共同出錢,由小兩口還貸的,房產證寫上小兩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錢還貸,只要房產證上寫小兩口的名字,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單方出錢買房,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對于雙方出資購置的房屋,男女雙方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是沒有辦理登記的,應當分為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1、構成事實婚姻的,無論是否辦理登記,該房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構成事實婚姻的,符合結婚條件,可以補辦結婚登記,補辦后,該房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拒不補辦結婚登記的,雙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屬于同居關系,而二人同居期間購置的房屋,如果對雙方出資份額和房屋產權各自擁有的份額有協議和約定的,按協議處理;沒有約定而對房屋產權發生爭議的,以房屋產權證書上登記的名字為準。
婚后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屋可以約定為夫妻一方所有。《民法典》關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規定,前提是在雙方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的,也即雙方對財產有約定的,首先適用雙方的約定。只有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才適用法律的規定。因此,婚后購置的房屋,無論其房款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都可以就房屋產權進行約定。這種財產處理過程中“約定優先適用于法定”的原則更能充分體現法律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在約定過程中,應當注意如下問題:首先,約定處理的房屋必須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房屋或者家庭共有的房屋擅自處理。否則,損害了第三人利益的,該行為無效。其次,約定的雙方必須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實,即該約定是雙方自愿平等做出的選擇。再次,約定必須合法,不能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口頭約定無效。最后,約定最好辦理公證,經過公證的房屋產權協議,當事人無須就其效力再行舉證。




